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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1.1—001 实名认证
发布时间: 2023-06-16 空格 来源: 青岛市税务局 空格 字号:[ 大 ] [ 中 ] [ 小 ] 空格 打印本页文章下载

【事项名称】

纳税人实名认证

【申请条件】

办税人员实名认证是对纳税人的办税人员(包括税务代理人)身份确认的制度。办税人员在办理涉税事项时提供有效个人身份证明,税务机关采集、比对、确认其身份信息后,办理涉税事项。

【设定依据】

1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)

2.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实名办税的意见》(税总发〔2016〕111号)

3.《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实名办税的公告》(青岛税务公告〔2018〕3号)

【办理材料】

序号
材料名称
数量
备注
1
待实名认证的办税人员身份证件原件(含电子身份证)
税务机关查验后退回

 

【办理地点】

1.可通过青岛市各区、市税务局办税服务厅(场所)、电子税务局办理(https://etax.qingdao.chinatax.gov.cn/portal/)。

办税服务厅查询网址:https://12366.chinatax.gov.cn/bsfw/bsdt/

2.该事项可同城通办。

【办理机构】

主管税务机关

【收费标准】

不收费

【办理时间】

即时办结

各区、市局办税服务厅办理时间,详见办税地图:https://12366.chinatax.gov.cn/bsfw/bsdt/

【联系电话】

可拨打0532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咨询电话咨询。

主管税务机关咨询电话查询网址:https://12366.chinatax.gov.cn/bsfw/bsdt/

【办理流程】

【纳税人注意事项】

1.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。

2.到办税服务厅办理涉税业务或登录电子税务局办理涉税业务,必须通过实名认证。

3.电子税务局通过链接国家人口库的信息进行实名验证。

4.请谨慎操作网上办税厅业务权限的授予,以免导致企业或个人涉税信息的泄露。

【办理材料表单下载】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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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1.1—001 实名认证
发布时间:
2023-06-16
来源:
青岛市税务局

【事项名称】

纳税人实名认证

【申请条件】

办税人员实名认证是对纳税人的办税人员(包括税务代理人)身份确认的制度。办税人员在办理涉税事项时提供有效个人身份证明,税务机关采集、比对、确认其身份信息后,办理涉税事项。

【设定依据】

1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)

2.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实名办税的意见》(税总发〔2016〕111号)

3.《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实名办税的公告》(青岛税务公告〔2018〕3号)

【办理材料】

序号
材料名称
数量
备注
1
待实名认证的办税人员身份证件原件(含电子身份证)
税务机关查验后退回

 

【办理地点】

1.可通过青岛市各区、市税务局办税服务厅(场所)、电子税务局办理(https://etax.qingdao.chinatax.gov.cn/portal/)。

办税服务厅查询网址:https://12366.chinatax.gov.cn/bsfw/bsdt/

2.该事项可同城通办。

【办理机构】

主管税务机关

【收费标准】

不收费

【办理时间】

即时办结

各区、市局办税服务厅办理时间,详见办税地图:https://12366.chinatax.gov.cn/bsfw/bsdt/

【联系电话】

可拨打0532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咨询电话咨询。

主管税务机关咨询电话查询网址:https://12366.chinatax.gov.cn/bsfw/bsdt/

【办理流程】

【纳税人注意事项】

1.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。

2.到办税服务厅办理涉税业务或登录电子税务局办理涉税业务,必须通过实名认证。

3.电子税务局通过链接国家人口库的信息进行实名验证。

4.请谨慎操作网上办税厅业务权限的授予,以免导致企业或个人涉税信息的泄露。

【办理材料表单下载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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